近年,越来越多香港市民购买境外物业作自住或投资之用。然而,由于物业位处香港境外,而且新冠疫情之下,消费者在购买前或未能亲身到当地视察。加上许多在港销售的境外物业都是未建成的楼花,当中涉及风险不少。
不少消费者会根据地产代理所提供的资讯,来考虑其物业的定价或是否接受某一出价的要约。因此,作为专业的地产代理,必须小心保障其客户的利益,在提供任何物业市场的参考资料前,须先核实该等资料无误,切勿为心急促成交易而将未经核实或有误的资讯给予客户。否则,一方面可能令其客户蒙受损失,同时亦会被地产代理监管局纪律处分。
大部分房地产物业的准买家都不会一笔过付款,因此在决定购买物业前,准买家必须小心计算是否可以获取足够的按揭贷款,不应轻率以为自己必可获得某一成数的按揭贷款,而地产代理亦必须留意,切勿向客户作出任何涉及按揭贷款额或条款的保证。
持牌地产代理须设立妥善程序或制度以监督和管理其地产代理业务,以确保其雇员或其辖下的人遵守《地产代理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及相关指引,否则有可能被地产代理监管局纪律处分。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地产代理在参与涉及为客户买卖地产的交易时,必须进行客户尽职审查及备存所有相关纪录。地产代理需留意,如作为双边代理,除了须为买方进行尽职审查外,亦必须同时为卖方进行相同的审查程序。如作为单边代理,则只须为其代表客户进行尽职审查。
地产代理在提供物业资料予客户时,必须尽量小心及尽一切应尽的努力去核实该些资料。倘若对物业資料的准确性存疑,应建议客户寻求专业意见,否则有可能被地产代理监管局纪律处分。
房产物业交易过程繁复,当中涉及不同范畴的细节,因此不少消费者都会选择委托地产代理协助处理。根据《地产代理条例》(「《条例》」),「地产代理工作」的定义广泛,当中包括在业务过程中向客户介绍意欲出售、购买或租赁物业的第三者而进行的工作或相关的商议;或于介绍工作和商议完成后,就有关物业订立协议而进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