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傳媒報道二手住宅物業盤源緊絀,不少買家急於交易,願意即時直接繳付訂金予業主。筆者提醒準買家及地產代理,無論如何心急也不可輕率,訂金涉及金額不少,在繳付時應謹慎處理,否則可能會招致損失。
筆者最近閱讀一些傳媒報道,指個別亞洲地區樓盤受到港人追捧,但從報道看來,不少買家都在一知半解下購入當地物業。筆者希望提醒消費者,「隔山買牛」前應最少考慮三大要點。
最近個別新樓盤成市場焦點,部分更被傳媒報道「超額收票」,有人懷疑當中有不少「水分」,更指有參與銷售的地產代理違規「代客墊支」,企圖營造暢旺的銷情。監管局對此十分關注,已循多個途徑密切監察地產代理有否違規。
暑假將至,不少學生投身工作,筆者亦曾見過有年輕人受聘於地產代理公司,做派發傳單或辦公室後勤工作。筆者要提醒他們須清楚了解工作性質,在未領有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的牌照前,切勿參與地產代理工作,否則可能誤墮法網。
筆者不時思索,作為一個規管全港逾3萬名地產代理從業員的機構,地產代理監管局的工作如何可更為有效。畢竟,監管局的人手及規模有限,不可能全天候監察。筆者深信,裝備「用家」十分重要;因此,監管局落力推廣與置業有關的知識,務求令置業人士能夠認識自己的權益,做一個精明消費者。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生效至今一年,地產代理監管局因應該條例已發出的執業通告,同樣滿一周歲。這一年多來,作為規管地產代理的機構,監管局一直密切留意地產代理在參與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時遵行指引的情況。
近年愈來愈多內地人來港工作或讀書,他們和不少本地居民一樣,為尋覓理想居所而奔波。由於他們不熟悉本港置業程序及相關法律,在物色居所時更要格外小心,並應委託持牌地產代理介紹物業,否則難以得到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