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资助房屋、丁屋或公务员合作社物业

买方要留意某些物业是有转让限制的,这些物业的业主均不得自由转让其物业。一般而言,业主须要向政府补地价才可消除上述限制。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买卖亦涉及特别的程序和表格。

有转让限制的物业包括以下类别:

  • 房屋委员会辖下的「居者有其屋」、「私人参建居屋」及「租者置其屋」计划下的单位;
  • 香港房屋协会辖下的「夹心阶层住屋计划」及「住宅发售计划」的单位;
  • 原居村民物业(俗称「丁屋」);
  • 前公务员建屋合作社单位。

任何有意购置有转让限制的物业的人士,须注意有关限制,以及所须的程序和表格。如有疑问,应在签订任何买卖协议前寻求法律意见。

 有关一手或二手资助房屋,请参阅:

香港房屋委员会: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sc/

香港房屋协会:https://www.hkh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