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透过持牌地产代理出售住宅物业
倘若卖方选择委托持牌地产代理出售住宅物业,代理须遵守《地产代理条例》(第511章)、其附属法例,及地监局发出的《操守守则》及所有适用的指引。
地监局提醒你:除了在《地产代理条例》指明的豁免情况外,在香港从事地产代理工作必须持有由地产代理监管局发出的牌照!
委托持牌地产代理
地监局是根据《地产代理条例》而成立的法定机构,负责规管香港地产代理业的执业,提升从业员的专业能力,并为业界订立高标准的道德和操守水平。
如何识别是否持牌地产代理
倘若有不法之徒刻意假冒香港持牌地产代理(例如盗用其姓名或牌照号码),单靠上述步骤未必能够辨别真伪。公众可考虑与该名代理亲身见面,要求其出示地产代理证,及/或到该名代理所属的地产代理公司/商铺以核实该代理的身份。
地监局提提你:地产代理证由地监局发出,附有持牌人的相片及其牌照号码及牌照届满日期等资料。
地监局提提你:无论地产代理业务是以独资、合伙或有限公司形式经营,每个以特定营业名称在每个营业地点经营的商号,必须向地监局申请批给一份营业详情说明书,该说明书须在有关的营业地点的显眼位置展示。
如怀疑有人冒充香港持牌地产代理或无牌从事地产代理工作,应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
持牌地产代理受客户委托出售住宅物业时,必须与其客户订立订明的「地产代理协议」,按此了解更多签订「地产代理协议」的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