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買資助房屋、丁屋或公務員合作社物業

買方要留意某些物業是有轉讓限制的,這些物業的業主均不得自由轉讓其物業。一般而言,業主須要向政府補地價才可消除上述限制。在某些情況下,這些買賣亦涉及特別的程序和表格。

有轉讓限制的物業包括以下類別:

  • 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居者有其屋」、「私人參建居屋」及「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的單位;
  • 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及「住宅發售計劃」的單位;
  • 原居村民物業(俗稱「丁屋」);
  • 前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單位。

任何有意購置有轉讓限制的物業的人士,須注意有關限制,以及所須的程序和表格。如有疑問,應在簽訂任何買賣協議前尋求法律意見。

 有關一手或二手資助房屋,請參閱:

香港房屋委員會: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

香港房屋協會:https://www.hkh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