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尋找租盤
租盤來源
市民在尋找租盤時,可因應個人喜好及考慮,選擇哪一類型的租盤最適合自己。由發展商直接放租的租盤,通常設備齊全,但租金通常較高。至於一般二手物業租盤則佔市場最大部份,供應及種類等選擇都會較多,租金亦可與業主商議,但保養和設備參差不一,而租約期亦會較長,一般最少一年。
一般的物業租務交易,會經由持牌代理進行。
地監局提提你:除非另有豁免,在香港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必須持有由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的牌照。
持牌代理發出的物業廣告,必須顯示一系列的資料1,2,包括:
- 持牌地產代理公司的營業名稱、
- 牌照(或營業詳情說明書)號碼、
- 為該放盤物業而編配的「物業編號」;及
- 發出或更新有關廣告的「廣告日期」。
此外,持牌地產代理須與客戶簽訂「地產代理協議」。(表格6:承租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供地產代理與租客用))
透過簽訂這份協議,彼此可掌握對方的真實資料,對自身保障比較大。同時,倘若地產代理在其提供的代理服務中,市民懷疑或發現地產代理的操守有問題,可向地監局查詢或投訴。如要得知所委託的地產代理是否持有有效的牌照,可按此了解如何識別是否持牌地產代理。
雖然準租客可直接與業主交易,例如透過網上物業平台,但自行租樓涉及安全及法律問題等潛在風險。持牌地產代理對物業租賃具一定專業知識,且受地監局所規管,準租客可考慮委託他們介紹物業,以獲更大保障。
倘選擇不透過持牌地產代理、自行在網上物色居所或放盤,便需加倍小心及在有需要時徵詢專業人士意見。如獨自視察物業或者讓陌生人視察物業時,必須多加留意人身安全。租客與業主自行促成租賃,不受地監局規管。
1 請參閱《地產代理(發牌)規例》第 14(1)條。
2 請參閱執業通告(編號18-02(C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