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步:業主的責任

按金 按金

一般而言,業主會要求租客繳交相等於一至三個月不等租金數額的按金或上期,作為保證金。除非先得到業主同意,按金不能用作抵銷租金。租約完結後,業主有權從按金中扣除租客欠付的租金及費用。

代理佣金 代理佣金

消費者應按照其與代理的協定及訂明「地產代理協議」指明的條款向代理支付佣金,即:在物業買賣的情況下,於簽署買賣協議或交易完成時支付;或在物業租賃的情況下,於簽署租契或具約束力的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支付。若交易告吹,而並非因客戶犯錯而令物業交易未能完成/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客戶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但如買賣雙方(或租賃雙方)並非基於有關物業的買賣協議/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買賣協議/租契,則仍須向代理支付佣金。

向土地註冊處登記 向土地註冊處登記

租約期超過三年的租賃,必須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以契據形式訂立,簽訂手續要符合契據的程序。同時,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契須於土地註冊處註冊,註冊後租客的權利即受到保障,即使業主出售物業,租客仍可強制新業主執行原有租契。租約內如租客有優先續租權,亦應於土地註冊處註冊,以獲得保障。

繳付印花稅 繳付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條例》,所有住宅物業的書面租約或租契須繳付印花稅。印花稅的金額視乎現行的印花稅率、租期長短及租金而定。一般而言,印花稅總額會由業主和租客平均分擔。

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如租約或租契所涉及的物業是住宅物業,即物業被租客主要用作居住用途,則業主須向差餉物業估價署送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

提交報稅表 提交報稅表

業主或房東須按有關課稅年度內的實際租金收入課稅

tips

物業租出後,還有一些事項業主需要留意,請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