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步:簽訂臨時及
正式買賣合約

臨時買賣合約 臨時買賣合約

賣方若與買方就單位的售價達成共識,買賣雙方會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該臨時買賣合約通常由地產代理擬備,一般在訂立臨時買賣合約時,買方亦同時要繳付臨時訂金(俗稱「細訂」)。這是一份具有效力及具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買賣雙方必須遵從。若任何一方未能完成交易,可依據臨時買賣合約追討賠償。臨時買賣合約必須包含若干條款,例如:物業的地址和售價、臨時訂金(細訂)數額、加付訂金(大訂)數額、何時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交易完成的日期等。如對臨時買賣合約的條文有疑問,宜在簽署前先尋求法律意見。

正式買賣合約 正式買賣合約

賣方與買方各自委託事務律師。賣方律師草擬正式買賣合約,由買方律師審核,雙方透過律師就正式買賣合約條款達成協議後,便會簽訂正式買賣合約,買方亦同時要繳付加付訂金(俗稱「大訂」)。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合約,包含更詳盡的條款。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