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实地视察物业
视察及查询
买方应亲身到物业所在地,了解实际环境、交通情况,是否有噪音及空气污染等问题。
物业周边地区的资料,例如:
- 显示城市规划委员会对有关地区建议的土地用途和主要公路系统的「分区计划大纲图」;
- 附近的公共设施,例如铁路车站及公共交通交汇处、学校、公园、公众停车场、医院、垃圾站或墓地等设施。
要获得更详尽的城市发展及规划资料,可前往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要求查看有关地区「分区计划大纲图」或「发展审批地区图」。如有需要,亦可到地政总署购买一份有关大纲图;或浏览法定规划综合网站。
屋苑内各项设施的财政状况,例如使用设施时是否需要另外缴费。
应仔细视察所购单位,留意以下事项:
- 除业主外,是否有其他人士在有关单位居住,以及/或拥有该单位的实益权益;
- 物业是否有任何加建部分或经过改动;
- 物业是否占用任何公用地方;
- 如单位连同家俬、电器及装修出售,这些资料应列明于买卖合约内,应清楚检查有关的家俬、电器及装修。
- 屋内天花、窗台及墙壁是否有水渍,地板有否松脱,以了解单位曾否受渗水影响。
- 检查单位内的电线、电掣、水喉、去水渠、浴缸、厕所及窗户等是否操作正常。如发现电线或水喉残旧,可询问卖方曾经维修或更换的日期。
- 楼宇公契4有关公用地方及设施,如会所、外墙、升降机大堂、大厦走廊、天台及车位等使用限制。
- 有关物业管理的资料,包括:
- 管理权谁属;
- 管理费及其厘订准则;
- 管理组织(如业主立案法团)的组成;
- 管理人的委任、解雇及可收取的酬金。
- 在大厦或屋苑范围内是否准许饲养宠物。
- 物业有否或即将需要进行大维修及是否需要户主分摊费用。
按此了解更多必须留意的其他物业资料。
4 楼宇公契是一份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规范所有共同拥有一座大厦或屋苑的业主之权利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