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實地視察物業
視察及查詢
買方應親身到物業所在地,了解實際環境、交通情況,是否有噪音及空氣污染等問題。
物業周邊地區的資料,例如:
- 顯示城市規劃委員會對有關地區建議的土地用途和主要公路系統的「分區計劃大綱圖」;
- 附近的公共設施,例如鐵路車站及公共交通交匯處、學校、公園、公眾停車場、醫院、垃圾站或墓地等設施。
要獲得更詳盡的城市發展及規劃資料,可前往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要求查看有關地區「分區計劃大綱圖」或「發展審批地區圖」。如有需要,亦可到地政總署購買一份有關大綱圖;或瀏覽法定規劃綜合網站。
屋苑內各項設施的財政狀況,例如使用設施時是否需要另外繳費。
應仔細視察所購單位,留意以下事項:
- 除業主外,是否有其他人士在有關單位居住,以及/或擁有該單位的實益權益;
- 物業是否有任何加建部分或經過改動;
- 物業是否佔用任何公用地方;
- 如單位連同傢俬、電器及裝修出售,這些資料應列明於買賣合約內,應清楚檢查有關的傢俬、電器及裝修。
- 屋內天花、窗台及牆壁是否有水漬,地板有否鬆脫,以了解單位曾否受滲水影響。
- 檢查單位內的電線、電掣、水喉、去水渠、浴缸、廁所及窗戶等是否操作正常。如發現電線或水喉殘舊,可詢問賣方曾經維修或更換的日期。
- 樓宇公契4有關公用地方及設施,如會所、外牆、升降機大堂、大廈走廊、天台及車位等使用限制。
- 有關物業管理的資料,包括:
- 管理權誰屬;
- 管理費及其釐訂準則;
- 管理組織(如業主立案法團)的組成;
- 管理人的委任、解僱及可收取的酬金。
- 在大廈或屋苑範圍內是否准許飼養寵物。
- 物業有否或即將需要進行大維修及是否需要戶主分攤費用。
按此了解更多必須留意的其他物業資料。
4 樓宇公契是一份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規範所有共同擁有一座大廈或屋苑的業主之權利與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