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步:進行議價
透過地產代理向賣方議價
選好物業之後,準買方應就出價/還價給予地產代理明確清晰的指示。
買方出價前應清楚了解自己的經濟狀況、還款能力及財務安排,以及留意當局最新推出的按揭貸款措施,例如香港金融管理局會就銀行承造的物業按揭發出指引,按揭貸款的「供款與入息比率」和貸款成數可能會因應新指引而調整。
地產代理不得向準買家聲稱可保證其將成功申請按揭貸款,或者就按揭貸款的條款向準買家作出任何保證。置業人士應了解自己的供款能力,簽約前先向銀行查詢物業的估價及能否獲得所需的按揭貸款以購買物業。
商議成功之後,地產代理在安排客戶訂立買賣協議前,必須識別及核實客戶(不論是買方或賣方)身分。按此了解有關法例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