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調解處理糾紛
2026-07-22
為響應香港政府推動香港發展成全球調解中心,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最近向地產代理業界推廣應用調解服務處理糾紛。
調解是透過法庭以外解決民事糾紛的替代機制,透過已接受培訓及持平的調解員,協助涉及糾紛的各方以保密和及時的方式,達成自願且友好的和解。
地產代理客戶及相關地產代理可自願決定,是否透過調解去解決雙方就監管局管轄權以外的事宜的不滿及爭議,例如:涉及不滿的客戶服務、損害賠償或補償索償,或其他金錢糾紛,包括代理佣金爭議。
糾紛雙方選擇進行調解,不會影響市民向監管局就持牌人可能違反《地產代理條例》、其附屬法例、《操守守則》和執業通告等規定的投訴,或監管局處理投訴時所擔當的規管及紀律處分角色。
監管局於今年6月曾為地產代理舉辦網上講座,邀請多位於本地從事調解服務的專家,講解調解的基本概念,分析調解與法院訴訟在程序、成本、時間及保密性等方面的分別,協助參加者了解調解作為替代爭議解決方案相對於傳統法庭訴訟的優勢。另外,不同機構代表亦介紹了所屬機構所提供的專業調解服務,並分享相關實務案例,讓參加者進一步了解香港調解服務的運作模式及實際應用。
監管局期望透過該次活動,提升地產代理業界對調解服務的專業認知,鼓勵他們在適當情況下善用調解機制處理糾紛,化解爭議,促進各方有效溝通,達致互利共贏。講座的錄影已上載到監管局網站的電子服務專區,以便對此主題有興趣的持牌地產代理及營業員觀看。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
梁松泰

